年內36名銀行高管任職資格被否 過往從業污點限制職業發展
對于很多職業而言,從業資格考試是任職的必經之路。對專業、道德要求很高的金融行業更是如此,要想在金融行業晉升的話,任職資格考試也是重要一關。但不少“準高管”還是栽在了考試上。
銀保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已有36名銀行高管(包含董事等)任職資格被否,主要是因“任職資格考試或專業知識測試”未通過。此外,過往從業污點也是任職資格被否的一個重要原因。
15位高管
因考試“掛科”被拒
專業的金融知識儲備、良好的從業經驗和較高的道德素質是對銀行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但從現實情況來看,任職資格考試“掛科”卻成為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含董事等)任職資格不予核準的一大主要原因。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36名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被否,其中有15人因“未通過任職資格考試或專業知識測試”而被拒,占比約42%。有人甚至直接放棄考試。被拒人員涉及崗位包括行長助理、支行行長、獨立董事、董事等。其中,不予核準的董事、支行行長占比較多。
在15位“掛科”的銀行擬任高管中,農商行占比最大,達到5位。此外還有3位來自村鎮銀行,3位來自國有大行,僅1位來自股份制商業銀行,另有一部分來自農信社等。未被核準任職資格的崗位大部分是地方支行的行長。按照地域劃分,陜西省監管部門不予核準的銀行高管最多。
據業內人士介紹,監管部門一般通過考試成績判斷擬任人是否具有專業能力,高管任職資格考試內容主要涉及銀行從業基礎知識、經營管理、監管政策等,總體難度并不大,只是對高管任職的最低要求。而且,此類任職資格考試若第一次未通過,還可以進行補考,兩次考試間隔兩周。
除了“掛科”因素外,《證券日報》記者經不完全統計后還發現,有10位“準高管”因被認定“不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等原因而未被核準任職資格。
此外,還有銀行高管任職資格未通過的原因是不熟悉職務職責。中國銀保監會大慶監管分局公告稱,因黑龍江林甸農村商業銀行張某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一百零五條“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應了解擬任職機構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章程和董事(理事)會職責”之規定, 不予核準其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過往從業污點
限制職業發展
由于銀行機構的特殊性,監管機構除對擬任人進行專業能力和從業經驗的審核外,還要對擬任人的品行、聲譽、財務狀況、獨立性等方面進行審核。現實中,確實有多位準高管因上述問題任職資格被否。
巴彥淖爾銀保監分局發布的公告顯示,某農商行因擬任人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一百零三條第7款的情形:“被取消終身的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或受到監管機構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門處罰累計達到兩次以上”,任職資格未被通過。
今年年初,丹東銀保監分局曾公告稱,農業發展銀行丹東分行王某擬任遼寧省東港市支行行長的申請未獲得監管批復,原因是王某個人有故意犯罪記錄。
財務情況是否穩健對高管晉升也有影響。2月6日,赤峰銀保監分局發布公告稱,石某因存在個人及家庭財務穩健的問題,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19年9號令)第一百零二條第(六)款“個人及家庭財務穩健”的條件 ,不予核準其擔任當地某村鎮銀行董事的任職資格。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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