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引關注體現法治的進步
“正當防衛”引關注體現法治的進步
“昆山反殺案”引發輿論熱議,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就此案發布通報,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依法予以撤案。(9月2日《北京晨報》)
“昆山反殺案”發生后,社會各界對這起案件給予了極大關注,尤其是廣大網民、專家、學者、律師積極提出意見建議,理性表達觀點訴求,促進了案件的依法辦理。然而,必須正視的是,也有一些法律界人士在不了解案件細節真相的情況下,便急不可耐地拋出了自己的觀點,有的認為屬于“防衛過當”,有的稱是“無限防衛”,更有甚者,認定為“故意殺人”。這些缺乏理性的聲音都認為自己的觀點“有道理”,以至于網友對“昆山反殺案”是否能夠公正執法,表示了擔憂。有的網友認為,畢竟“死者為大”,當行兇者意外死亡后,也由不法者變成了受害者;司法機關也會因同情死者,而判定行使正當防衛權利的受害者有罪,因為行兇者是死在其刀下。這也表明了,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任,還遠遠不夠。顯然,當地警方認定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以及江蘇省檢察院對此案的權威解讀,清除了網友的疑慮和擔憂。
換言之,“正當防衛”成網絡熱詞,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折射出了法治的進步。本案將對今后有關“正當防衛”案例的裁定,具有導向性的指導意義。一方面,“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正當防衛的實質在于“以正對不正”,是正義行為對不法侵害的反擊,因此應明確防衛者在刑法中的優先保護地位。另一方面,人身安全是每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對來自不法行為的嚴重緊急危害,法律應當引導鼓勵公民勇于自我救濟,堅持同不法侵害作斗爭。司法應當負起倡導風尚、弘揚正氣的責任,檢察機關也將會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正當防衛權利,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汪昌蓮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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