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動態:我國將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
6月1日起,小型汽車駕駛證可以異地分科目考試。這是記者23日從公安部獲悉的。
據介紹,現階段報名申領駕駛證,在參加部分科目考試后,由于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后續考試無法正常進行。通常是,將原有考試成績作廢,在現居住地重新申請、重新考試,或者專程返回原考試地繼續考試,多次往返奔波。
對此,公安部在推進考試成績全國聯網基礎上,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C類)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后,到外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
作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措施之一,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具體操作為,可直接到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考試地,無需返回原考試地。考試地可變更一次。內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直接辦理考試地變更;其他人員及情形需提交的身份證件適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在考試流程方面,辦理變更考試地后,申請人就可以直接在現居住地預約參加剩余科目考試,已通過的考試科目繼續有效。全部科目考試通過后,直接在現考試地領取駕駛證。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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