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強制報廢標準:北京市交管局公布2234輛機動車強制報廢名單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關于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未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的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作廢的公告》,公告顯示2234輛機動車均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且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并辦理注銷登記。
這批機動車中,小型汽車1215輛,大型汽車474輛、低速車107輛、外籍汽車30輛、教練汽車9輛、使館汽車5輛、掛車40輛、普通摩托車335輛、輕便摩托車15輛、警用摩托2輛和警用汽車2輛。(具體車號、車型等詳見附件,可登錄市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http://www.bjjtgl.gov.cn/jgj/wsgs/591730/index.html查詢)
作廢公告。網頁截圖
tips:什么情況下機動車將被強制報廢?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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