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基金: 軍民融合資本市場“破冰”之道 “管好”“用好”仍是挑戰
一把“干柴”再次投向“火勢正旺”的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領域。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再次明確,將大力推進國家級新興產業發展基金、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的實施和運營;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產業領域優質企業融資。
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有多火?用“跑步進場”形容絲毫不為過:截至目前,四川、上海、河北、河南、廣東、浙江等省市都已相繼成立了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基金或投資基金,總規模逾百億元。僅今年3月,便有規模30億元的盈科青島西海岸新區軍民融合產業基金、5億元的中航—君創軍民融合產業基金籌劃成立。
如此規模和態勢背后,產業基金的“資本杠桿”能發揮哪些“撬動”作用?它的“洶洶勢頭”能否為各類資本深度參與軍民融合“破冰”?科技日報記者日前采訪了多位國內軍民融合領域專家。
軍民融合的資本“堅冰”
資本對于任何產業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打破軍民深度融合‘藩籬’,不僅在于有形的技術性、制度性‘壁壘’,資本領域在過去往往被忽略。”武漢大學區域經濟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湖北省發改委楊威博士說,投融資體制是制約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的重要瓶頸,這涉及軍民融合產業投融資體制改革相對滯后,證券化率低,對銀行貸款依賴較大,債券融資發展不均衡等。
“民間資本等非公經濟進入軍工領域,要經過國防科工辦、軍隊相關部門的多重審批,巨量的民間風險資本對軍民融合領域的投資還在猶豫觀望。”國內專業從事軍民融合領域股權投資的資本管理機構國鼎資本創始合伙人周健說,這一方面是擔心政策力度、投資周期長、不確定性高等;另一方面目前在軍工領域還未出現批量的,通過上市或被并購實現大幅增值的投資案例,“對投資者缺乏明顯的財富效應。”
一份資料顯示,截至今年4月,A股共有260家軍民融合類上市公司,但相比于3608家A股市場,僅占7.2%。“這與國防工業占國民經濟的地位不相符合。我國軍工企業的融資渠道雖然與過去相比更加多元化,但銀行貸款仍是最主要的融資方式。”楊威舉例說,如我國船舶類上市公司融資時大約90%的資金來自銀行,非上市船企的融資渠道更為狹窄,對銀行存款的依賴性更大。
而在債權融資方面,楊威分析說,雖然當前債券融資增長較快,但是存在短期債券多、中長期債券少,大軍工企業集團發行多、中小軍民融合企業發行少等問題,也需要多種類型的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提供中長期融資方案。
資本注入背后的資源共享
面對來自股權、債權等不同領域軍民融合資本“壁壘”,“愈演愈烈”的產業投資基金,能否成為資本市場進軍軍民融合的一劑“良方”?
記者注意到,當前我國各地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的發起人涉及地方政府、軍工企業集團、社會資本等,其定位也不同。
有地方政府、軍工企業集團聯合社會資本發起,注重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集聚社會資本及其他優勢資源,投入軍民融合優勢產業領域;也有軍工單位領投直接服務于軍工企事業單位資產證券化、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軍工高新技術在戰略新興產業領域的科技產業化項目等。
“作為軍民融合市場發展的產物,它的出現有助于提升軍民融合的效率。”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軍民融合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佐發,從法律和經濟層面解讀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的制度優勢:從法律層面,產業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是為有限合伙,這決定了投資者“權責利”明確,基金自身運轉靈活、運營高效。“地方政府、軍工企業集團、普通的金融機構等不同投資主體,可以通過約定設立不同形式的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滿足不同的軍民融合發展需求。”他說。
而資本注入背后的資源共享,更是其中不可忽視的“彩蛋”。
經濟層面,王佐發認為:“各基金參與方以戰略投資者的身份參與軍民融合,借助投資者多元化的背景優勢,以及熟悉資本市場運作的優勢,有助于化解軍民兩個市場上的‘不對稱’。” “民參軍”面臨的軍工制度規則繁雜、“軍轉民”面臨的市場積累、經驗不足等“老生常談”的問題,有望通過“資本融合”得到進一步化解。
“管好”“用好”仍是挑戰
可以肯定的是,隨著產業投資基金逐漸攀上軍民融合的“熱詞”,下一步在“風口”下如何管好、用好基金,決定了其是否能夠真正成為促進軍民融合的“資本助推器”。
原海軍裝備部高工、同方工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方認為,這首先要理解政府發起設立的軍民融合基金引導性功能的本質,這種重要的資金組織形式與軍民融合發展戰略這一關鍵的產業轉型路線的結合,是中國成為世界強國的關鍵一招。與商業性機構發起的軍民融合基金既要有所區分,又相生共榮。同時,要重視投資決策、投資運營兩個環節“微觀動力”機制的形成。
“政府發起的軍民融合基金屬于‘第二財政’,又有別于公共財政運用傳統手段扶持產業發展的手段。”他舉例說,如在投資決策人員中,要既熟悉體制程序、行業文化,又有企業管理和技術背景,有能力識別技術壁壘和發展趨勢,幫助解決市場、技術、信息等關鍵問題;投后管理中,要貫徹“投后賦能式管理”,促進企業技術與生產能力、管理體制與市場渠道的軍民一體化,真正實現企業的軍民融合式發展;在退出利益分配中,要形成“總體利益合理分配觀”,按照“在經營性活動中價值創造中貢獻大小分配利益”,對交易形成的收益,不能簡單套用西方成熟資本市場分配規則。
“對民間資本來說,過去軍民融合的特殊性,使投資者難以準確及時了解資金使用情況,出資人權利體現不夠,導致投資風險大,影響投資者積極性。那么未來通過產業投資基金,民間資本如何‘順滑’地以現代化基金管理形式,參與到軍民融合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中,以降低投資風險和門檻,值得期待。”楊威說。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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