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服務信托仍需勤練內功
當下中國信托行業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服務信托是海外信托業的重要形態,也是中國信托業的重要發展方向。雖說業務形態繁雜,服務信托卻最能體現信托的制度價值,既具有較為明顯的社會價值,亦隱含著商業價值。
在分析人士看來,對于投融資起家的中國信托業來說,發展以服務信托為主要商業模式的本源業務,是一次重大的轉型考驗,對信托公司能力建設方面提出要求和考驗,且在實踐層面已迎來“曙光”。
體現制度價值
自2001年我國《信托法》頒布后,各類具有服務信托性質的信托活動,相繼開展起來。近兩年來,信托公司朝著服務信托展業的方向越來越明晰。
2018年,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中國信托業年會上率先提出開展服務信托。
次年,中國銀保監會信托部主任賴秀福在2019中國信托業年會的講話中重點提及信托資本管理方面。根據《信托公司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精神,政策鼓勵信托公司拓展資本補充渠道,對資金信托、服務信托及慈善信托等不同信托業務進行分類資本管理。
平安信托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下信托行業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對資金信托、服務信托及慈善信托等不同信托業務進行分類資本管理,一方面凸顯了信托功能多元化,另一方面也對不同業務風險有所區別,有助于推動信托公司的業務轉型升級,亦有助于服務信托的發展。
與此同時,2019年中國信托業年會以“弘揚信托文化強化合規建設”為主題,明確提出信托文化建設五年計劃,“受托人責任”是信托文化的核心。
如何看待服務信托和信托文化之間的關系?
用益信托研究員喻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服務信托的業務形態繁雜,卻最能體現信托的制度價值。
中航信托首席研究員袁田指出,服務信托是以信托關系為基礎,受托人提供的可量化、可評價、可復制、可監管的受托服務。
而基于這一標準,業界有初步探索并已達成一定程度共識的服務信托類型包括兩大類型。
一類是聚焦委托人意愿,幫助其實現信托利益的受托服務,例如家族信托、遺囑信托、表決權信托、員工持股信托等類型;一類是聚焦信托財產,受托人發揮信托財產獨立性的制度優勢,運用信托賬戶功能,提供信托財產的托管、配置、結算、分配等非投融資功能的受托服務,例如資產證券化載體及服務、賬戶托管以及針對保險金、養老金、企業年金的信托賬戶管理等業務類型。
信托從業人士李華(化名)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服務信托的發展,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信托逐漸擺脫“高成本融資”及有潛在剛兌預期的印象,有利于加深人們對信托文化的了解與認知。
考驗能力建設
一般來說,對于服務信托業務,受托人的專業服務能力越強,信托制度的應用廣度和寬度就越充分,信托制度的優勢就越能有效發揮。
不過,李華告訴記者,目前,服務信托實際上對信托公司相關能力的建設是一個考驗,并且仍面臨著盈利模式還不清晰的情況,這會使得相當一批信托公司“望而卻步”。
那么,服務信托為信托業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帶來了什么樣的考驗?
用益信托研究員喻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發展以服務信托為主要商業模式的本源業務對信托業來說是一次重大的轉型考驗。服務信托對信托公司能力建設方面的要求和考驗,是由服務信托的性質和客戶需求來決定的。
在中國國際經濟咨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周萍看來,服務信托業務的核心內容是托管、運營,考驗的是金融機構的信用和管理能力。信托公司必須建立一個標準化體系,才能使服務信托規?;?。而這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賬戶和金融科技。
喻智對記者分析,一方面,通過信托的形式幫助受托人實現風險隔離、財務處理、稅收籌劃等多種目的,為客戶提供專業水準的托管運營服務,這是其他金融機構難以做到的;而另一方面,對以融資類業務起家的中國信托業來說,不能不說是一種挑戰。
上述平安信托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常見的服務信托有家族信托、資產證券化、員工持股信托、企業年金信托等,其較之一般商事資金信托,通常具有監管部門對投資門檻要求較高、委托人具有較強主導性、更為注重資產安全、管理需求多樣化等特點。
“這對信托公司的客戶開拓能力、管理服務能力、資產配置能力、多產業精耕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該人士補充道,而“百年老店”、“全領域協作”、“便利智能終端”等概念,或成為未來信托公司服務信托領域競爭的有利籌碼。
順應社會需求
在業內人士看來,如果讓服務信托立馬“火”起來是不太可能的,相關建設仍需積累,但在實踐層面已經看到了“曙光”。
事實上,服務信托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上順應了社會發展進程中的需求。從美國、日本和中國臺灣地區信托業來看,服務信托均是重要形態,有利于整個資產管理行業的繁榮,也有利于滿足社會的多元化需求。
可以說,在經濟結構、社會結構轉型發展的中國,服務信托具有較為明顯的社會價值,其中也隱含著商業價值。
有分析指出,隨著產業互聯網運用的擴大及相關技術的逐漸成熟,產生的新型商業模式及場景將不斷豐富。而面臨的主要痛點則在于信息不對稱或信息來源主體缺乏公信力,這也是長期以來困擾中小企業信用傳導的問題所在。
信托借助金融科技手段,依托未來產業互聯網,實現與供應鏈金融的有效結合,可以有許多新的業務機會。
多位信托業內人士向記者強調了信托作為“信任主體”的重要性。
中信信托常務副總經理王道遠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社會體系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人們渴望交易,也有很多服務,但面臨的一個問題是違約成本較低,因此對信用、信任概念的強調值得重視。除了情感、道德約束外,在具備整個一套系統、賬戶和框架的基礎上,用技術手段維護信任也是一件必須進行的事情。
喻智也對記者分析,服務信托中,受托人責任的重點在于對事務的“忠實執行”,對執行的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信托公司主要承擔操作風險。服務信托中,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不僅是專業服務的供給方,更應是合規盡責的模范,必須嚴格遵循信托法律法規和各項相關監管規范,忠實、勤勉履行受托職責。
也就是說,服務信托可以成為失衡的結構中相對中立的第三方,扮演看管人和執行者的角色,追求獨立、效率、公平、安全等價值。因此,能較好地與公共治理相契合,增進社會公益。
此外,在信托結構中,如果主體身份的轉換與信托財產獨立性優勢運用不當,可能會存在規避監管、違規套利等行為。(吳林璞)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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