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國家示范區驗收認定在即 全域旅游有望全面推進 因勢利導地發展“旅游+”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下發《關于開展首批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驗收認定工作的通知》,明確文化和旅游部將于今年3月份至7月份開展首批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驗收認定工作。
根據全域旅游工作部署,全國共有505家單位被列入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名錄。全域旅游示范區有何意義?發展全域旅游應該從哪些方面著手?針對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管理學院院長厲新建表示,全域旅游示范區是我國旅游發展探索的新路徑,應瞄準當前旅游發展中的主要問題、重點難題實施改革,加大創新力度。全域旅游示范區所在地具體情況不同,在發展過程中具體措施不能千篇一律,要因地制宜,因勢制宜,在體制機制、政策措施、業態融合等方面出臺新舉措,推動新發展。
據了解,為了鼓勵創新,驗收認定文件中專門設計了創新加分項目,具體包括體制機制創新、政策措施創新、業態融合創新、公共服務創新等方面。
中國旅游研究院博士韓元軍認為,我國處于大眾旅游初級階段,各地旅游基礎和約束條件存在差異,設置加分項目可以激發創新活力,形成地方之間互學互促機制,最終形成以游客為中心的目的地發展體制,不斷滿足游客對于美好生活的追求。
此外,“旅游+”和“+旅游”方式是豐富旅游產品的有效手段。堅持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旅游業對相關產業的帶動作用,是實現區域旅游發展全域化關鍵環節,也是帶動相關領域改革,充分釋放以旅游為突破口帶動地區全面改革發展的關鍵環節。對創建單位來講,必須根據自身優勢,因勢利導地發展“旅游+”。
公共服務是旅游業發展的重要保障,但目前我國公共服務總體水平還相對較低。因此,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通過大力發展旅游公共服務,引領我國公共服務全面提升。為此,《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驗收標準(試行)》對旅游公共服務的設計也作出了明確規定。此外,對涉及旅游安全等公共服務,包括重大安全事故等問題設計了一票否決項。(經濟日報記者 張雪)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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