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退保再抬頭 監管敦促險企摸底四類重點風險
退保一直都是保險公司頗為頭疼的一件事情。而在今年特殊的市場環境下,保險公司面臨的退保問題引發監管部門的關注。繼湖北、浙江、黑龍江三地銀保監局發布“代理退保”的風險提示后,5月25日,北京商報記者獨家獲悉,近日,廣東銀保監局下發文件,要求轄區內重點排查集中退保的風險和業務,包括可能存在的大額保單續期困難、“黑產代理投訴”等,并限時上交風險排查報告。業內人士分析,此舉可以摸清險企風險底數,還可研究制定相應舉措應對集中退保風險,對癥下藥。
5月25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獨家獲悉,近日廣東銀保監局向轄區內的保險公司下發了《關于開展人身保險公司集中退保風險排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摸清疫情期間轄內人身保險機構風險底數,排查四類重點風險。
退保是指在保險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時,經投保人向被保險人申請,保險人同意,解除雙方由合同確定的法律關系,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通常情況下,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保險產品都會有10-20天的猶豫期。在猶豫期內退保,并不會產生任何費用。但過了猶豫期退保,就會產生本金損失。不法分子瞄準過了猶豫期又想全額退保的用戶需求,打出“全額退保”“代理退保”的幌子,以此收取消費者高額手續費,擾亂保險市場正常經營秩序。
從《通知》來看,“黑產代理投訴”引發的非正常退保風險便是廣東銀保監局關注的重點之一。“黑產代理投訴”通常是指一些個人或社會團體以牟利為目的,以慫恿、誘導等手段讓消費者委托其代理“全額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費者高額手續費,這種行為本身就屬于惡意操作,而且違法違規。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代理退保”騙局屢禁不止,究其原因在于其背后有一個巨大的利益鏈條,讓很多人以身試法。通常操作方法是找一些離職的業務員,讓其誘導之前對接的客戶與公司聯系要求退保,并采取專門的話術收集對保險公司不利的證據,通過投訴來施加壓力。
除“黑產代理投訴”外,《通知》還指出,應關注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大額保單因續期繳費困難面臨的退保風險,及退保壓力較大且業務增長乏力公司存在的現金流風險。同時,代理人通過基本法套利導致的集中退?,F象,也是監管要求應重點排查的風險。
對于大額保單因續期繳費困難面臨的退保風險,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陳嘉寧認為,屬于正?,F象,受疫情影響,部分保險消費者由于收入下降不能及時進行保單保費的繳納,而針對這一情況,消費者也可以申請延期。
摸底四類重點風險的同時,在具體業務方面,廣東銀保監局圈定出了四項重點業務。
《通知》顯示,保險公司要關注保單收益可能低于客戶預期的產品。具體來看,包括紅利分配水平顯著低于客戶預期的分紅險產品、結算利率顯著低于客戶預期的萬能險產品,以及存在較大浮虧的投連險產品等。
同時,公司還需關注存續期五年以下業務?!锻ㄖ访鞔_,應從產品設計、銷售策略、保單收益等角度出發,合理預估相關產品在2020-2022年的退保情況,防范短期內集中退保風險。
集中退保風險的期繳產品也是保險公司關注的重點?!锻ㄖ凤@示,應采取排查客戶信息不真實保單、老年投保人保單、客戶回訪不成功保單、存在投訴糾紛的保單、失效保單、超過寬限期仍未繳費的保單等方法,篩查有風險的期繳產品。
此外,監管部門還圈定出既往銷售中存在誤導的產品。如重點關注存在“存單變保單”、承諾高收益、混淆繳費期與保險期、隱瞞真實繳費期等誤導行為,易引發消費者投訴或非正常退保風險的產品,特別要對上市時間早、銷售較為集中、管控措施不嚴且在2020年集中到期給付的存量保單,加大銷售誤導風險排查力度,提前制定應對預案。
朱俊生稱,對于保險公司而言,集中退保的出現,不僅會導致原保險保費收入的下降,還有可能帶來一些現金流方面的壓力。數據顯示,從行業整體來看,去年71家非上市人身險退保金合計達到了2500億元。“2019年,保險業退保金整體依然處于高位,與前幾年銷售的期限較短的產品仍處于退保周期中有關。”分析人士指出。
為了掌握風險底數,廣東銀保監局也要求,各保險公司應結合風險排查實際情況,撰寫風險排查報告,填寫集中退保風險排查表。具體來看,風險排查報告應從風險排查工作組織情況,重點風險和重點業務排查結果,排查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風險應對措施和建議等四個方面撰寫。廣東銀保監局要求相關保險公司于5月29日前完成報送。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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