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買理財產品怕遇到“飛單”?20日起需實施專區“雙錄”
去銀行買理財產品怕遇到“飛單”?金融消費維權擔心陷入“扯皮”?這些“痛點”今后有了解決方案——“雙錄”。所稱專區“雙錄”,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營業場所銷售自身依法發行的理財產品及合作機構依法發行的金融產品,應設立銷售專區,并在銷售專區內裝配電子系統,對每筆產品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
根據銀監會今年8月要求,10月20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理財產品需實施專區“雙錄”。
近日,三湘都市報記者走訪長沙多家銀行網點發現,長沙地區銀行網點專區“雙錄”基本到位。
【調查】
多數銀行執行“雙錄”情況良好
22日,三湘都市報記者在長沙銀行華夏分行內看到,4個理財柜面內均裝備了電子錄音錄像系統。在配套的ATM機上,也標注了“自助購買理財產品,勿受他人干擾或誘導”字樣。
“我們網點6月份就開始‘雙錄’了,不然就無法在網點辦理業務。”芙蓉中路上一家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介紹,按照監管要求,錄音錄像的留存資料要包括營銷推薦、風險提示以及消費者確認等三個關鍵環節,且至少保留到產品終止后6個月或合同關系解除后6個月。記者以投資者身份在長沙芙蓉路上多個銀行網點探訪時發現,多數網點僅在正式購買環節啟用“雙錄”系統。不過,上述理財經理坦言,老客戶都會在自助購買前短暫咨詢,網點“雙錄”系統則主要針對中老年投資者。
【觀點】
賣者盡責 買者自愿
隨機采訪中,家住湘江中路的鄧女士認為,理財經理會在錄音錄像時重點提醒預購產品的風險評級,能有效避免銷售誤導問題,但她同時表達了個人隱私泄露的疑慮。
“對于消費者而言,錄音、錄像能有效避免銀行員工刻意誤導或欺詐的銷售行為,讓消費者買到正規的產品,理財‘飛單’及存款變保險的現象也會得到有效控制。”融360分析師劉銀平認為,“雙錄”規定也有助于提高銀行的內部管理能力。此外,湖南省投資理財學會副會長劉亞輝表示,“雙錄”能明確買賣雙方職責,也能有效遏制非法代銷行為的出現,特別是買賣雙方的產品風險明確環節,能起到“賣方盡責、買者自愿”的效果。
【提醒】
網點買理財“雙錄”細節有這些
1、購買自發或代銷理財產品需在“銷售專區”或“銷售專柜”。
2、購買前需注意銷售人員有關信息及銷售資格的公示信息,銷售人員需主動提出“雙錄”要求。
3、產品宣傳資料應包含對產品的風險提示,代銷產品還應注明合作機構名稱。
4、自助購買理財產品不能受他人誘導,可登錄中國理財網,輸入理財產品登記編碼查詢產品信息。
見習記者 黃亞蘋
鏈接
上周銀行理財收益持穩
金融搜索平臺融360檢測數據顯示,上周(10月13日-10月19日)銀行理財產品發行量共2733款,較上周增加了436款;平均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63%,與上周持平。從不同收益類型理財產品來看,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平均預期收益率為4.89%,高于保證收益率理財產品4.08%以及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4.12%的平均預期收益。“非保本理財大多為安全級別較高的2級產品,極少會發生虧損情況,是投資者理財的首選。”劉銀平認為,10月受稅期、逆回購、央行凈投放等因素影響,貨幣政策將維持穩健中性,因此10月銀行理財收益率將維持相對穩定的趨勢,10月底仍將在4.6%-4.7%之間浮動。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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